什麼是電子居民?
立陶宛共和國《外國人法律地位法》(以下簡稱《法》)第 2 (14 1 ) 條規定了該術語的定義。 立陶宛共和國電子居民(以下簡稱e. 居民)——尋求在立陶宛共和國使用電子(遠程)方式提供的行政、公共或商業服務並已獲得 e. 居民身份。
在以下情況下,外國人可以利用居民身份提供的可能性:
1) 他或她已被授予 e。居民身份和
2) 電子身份和電子簽名工具已發行。
除了法律,授予e。立陶宛共和國內政部長 2020 年 10 月 29 日第 10 號命令對居民身份、所需文件的提交和其他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1V-1106 關於批准授予立陶宛共和國電子居民身份的程序說明(以下簡稱 –說明)。
目前,e。居民服務功能不完善。
提供給 e 的第一項服務。居民(從 21/06/2021 起)——可以連接到電子政府網關並通過電子簽名簽署文件,以及通過電子政府網關連接到立陶宛移民信息系統(以下簡稱MIGRIS)。向電子居民提供的服務範圍將逐步擴大,以使電子居民能夠通過數字方式發展業務關係、建立和管理公司、進行金融業務、接收與外國人相關的其他服務。
如何獲得 e。居民身份?
外國人必須申請這種身份。該法第 140 條2 (1) 規定,外國人請求授予 e. 居民身份提交給移民局。居住在國外的外國人通過選擇的外部服務提供商提交申請,合法居住在立陶宛共和國的外國人親自向移民局提交申請。
目前,與立陶宛共和國外交部簽訂協議的選定外部服務提供商是 VF Services (UK) Ltd 。
說明的第 6 點規定,尋求獲得 e 身份的外國人。居民,立陶宛語或英語的申請應通過 MIGRIS 提交,提交說明附件中指定的數據。外國人必須在申請中附上有效旅行證件的個人數據表的數字副本。
數字申請將通過 MIGRIS 提交,網址為 www.migracija.lt。申請表還沒有寄到移民局。在申請中,外國人的姓名和姓氏應使用拉丁字符大寫,不得根據旅行中的拉丁語條目使用側(變音)符號、連字和拉丁字母的其他變體。文檔。外國人可以根據旅行證件的拉丁文條目用立陶宛字母表中的帶有變音符號的拉丁字符書寫他/她的姓名和姓氏:ą、ę、į、ų、ū、ė、 č, š, ž。書寫姓名和姓氏時可以使用以下字符:“.”、“’”和“()”(說明,第 7 頁)。
關於授予e的決定。在外國人實際抵達移民局(立陶宛)後,將立即接受居民身份。在訪問期間,生產了一個e。辦理居留卡(5日內出卡)。目前(2021 年 6 月 21 日)只能在立陶宛移民局的分支機構中提取該卡。卡費:90 歐元。
計劃在 2022 年提供 e. 也為居住在國外的人提供常駐服務(外部服務中心尚未運作)。
從2021 年 6 月21日起,只有在立陶宛合法居留的外國人才能向移民局提交申請以獲得電子居民身份(在立陶宛沒有合法居留的外國人可以申請)僅從 2022 年開始)。
有關提交請求的正式程序、拒絕申請的理由和其他相關問題的其他細節,應與希望獲得電子居民身份的人單獨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