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 外國人的權利

平等權

在立陶宛共和國的外國人,不分性別、種族、國籍、語言、出身、社會地位、宗教、信仰或觀點,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行動自由

  • 歐盟成員國公民及其非歐盟成員國公民的家庭成員可以與歐盟成員國公民一起進入立陶宛共和國或抵達立陶宛共和國,並留在自首次進入立陶宛共和國之日起最多 3 個月。
  • 實行免籤制度的外國人,您有權在立陶宛共和國免簽證入境和停留,但他/她在立陶宛共和國和其他申根國家的停留時間不得超過180天90天時期; 持有有效的申根簽證,您可以進入立陶宛共和國並在立陶宛共和國停留簽證規定的期限,但他/她在立陶宛共和國和其他申根國家的停留時間不得超過 180 天中的 90 天時期。不是歐盟成員國的公民,但持有歐盟成員國之一簽發的歐盟居留卡,可以進入立陶宛共和國並在立陶宛共和國停留,而無需簽證180 天內不超過 90 天;

持有簽證並不自動有權進入立陶宛共和國。

  • 持有由其他歐盟成員國簽發的有效臨時居留證並在公司內部轉讓的外國人也有權在 180 天內免簽證進入並在立陶宛共和國停留最多 90 天在立陶宛共和國成立的東道公司工作。如果外國人持有由非申根國的另一個歐盟成員國簽發的臨時居留證,並在公司內部轉讓,則在立陶宛共和國成立的東道公司必須書面通知移民局立陶宛共和國內政部(以下簡稱移民局)關於該外國人的公司內部轉移,
  • 持有有效臨時居留許可或歐盟其他成員國為學習目的簽發的國家簽證的外國人,並且您受歐盟或其成員國資助的促進第三國國民流動的計劃的保護在歐盟範圍內或兩個或兩個以上高等教育機構之間的協議,可以在沒有簽證的情況下繼續學習並在立陶宛共和國停留最多 360 天。
  • 持有歐盟其他成員國為開展研究和實驗開發工作而簽發的有效臨時居留許可或國家簽證的外國人,可免簽證進入立陶宛共和國並在其境內停留長達 180 天在 360 天內在科學和研究機構開展部分研究和實驗開發工作。
  • 持有有效臨時居留許可或歐盟其他成員國簽發的有效臨時居留許可或國家簽證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從事研究和實驗開發工作的,有權進入立陶宛共和國並與外國人在立陶宛共和國停留相同的時間。
  • 抵達立陶宛共和國海港的船舶的文職船員,其持有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公約頒發的海員身份證件 – 第 1 號公約。1958 年 5 月 13 日關於海員國民身份證件或公約編號的第 108 號公約。2003 年 6 月 16 日關於國家海員證書(經修訂)的第 185 號公約,或 1965 年 4 月 9 日的《國際海上交通便利公約》,以及在簽證有效期內抵達船上的平民海員,並被列入船員名單,並且持有本部分規定的海員身份證件,只要船舶在港口,就可以在立陶宛共和國免簽證登陸岸上並停留在船舶進入的城市領土內,但不能超過六個月。

留在立陶宛共和國的權利

通過以下方式獲得在立陶宛共和國境內逗留的權利:

  • 無人陪伴的未成年外國人(無人陪伴的未成年外國人——在沒有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情況下抵達立陶宛共和國的未成年外國人,或者在來到立陶宛共和國後,在這些人開始有效地照顧他/她之前一直沒有他們的未成年外國人);
  • 邊境檢查站或過境區以外的尋求庇護者。

在立陶宛共和國就業的權利

外國人有權在立陶宛共和國就業。

在立陶宛共和國居住的權利

居留許可使外國人有權在立陶宛共和國居住、選擇他/她在立陶宛共和國的居住地、更改居住地、離開立陶宛共和國並在有效期內返回立陶宛共和國。居留許可證。

獲得緊急醫療護理的權利

立陶宛共和國、其他國家的公民和永久居住在立陶宛的無國籍人士(以下簡稱永久居民)有權獲得國家保證的(免費)個人醫療保健。立陶宛國家衛生系統(以下簡稱 LNHS)機構的緊急醫療援助免費提供給所有永久居民,無論他們是否參加強制性健康保險或無論患者就診次數如何所在日曆年的機構及其居住地。國家衛生服務機構按照衛生部規定的程序向外國公民、無國籍人、非永久居民提供必要的醫療救助,但國際條約另有規定的除外。立陶宛共和國

有關健康保險類型、強制健康保險制度的信息,請訪問:https : //www.e-tar.lt/portal/lt/legalAct/TAR.94F6B680E8B8/EckmqUltGn

在法庭上對決定提出上訴的權利

對移民局關於外國人在立陶宛共和國法律地位的決定的上訴,可在此類決定送達外國人之日起 14 天內向相關地區行政法院提出上訴。

對實質上作為緊急事項審查庇護申請後通過的不給予庇護的決定以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法律地位法》第 77 條第 2 部分作出的決定提出上訴立陶宛,尋求庇護者可以在決定送達後 7 天內將其帶到相關地區行政法院。

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的權利

無人陪伴的未成年外國人(無人陪伴的未成年外國人——在沒有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情況下抵達立陶宛共和國的未成年外國人,或者在來到立陶宛共和國後,在這些人開始有效地照顧他/她之前一直沒有他們的未成年外國人),無論其在立陶宛共和國逗留是否合法,均享有以下權利:

  • 以立陶宛共和國社會保障和勞工部長規定的方式提供免費住宿和支持;
  • 根據教育和科學部長制定的程序,按照普通教育或職業培訓計劃(計劃)學習;
  • 以衛生部規定的方式獲得免費的基本醫療援助;
  • 以社會保障和勞工部長規定的方式提供免費社會服務;
  • 接受國家保證的法律援助,除非立陶宛共和國法律另有規定;
  • 聯繫立陶宛共和國非政府組織或國際組織的代表。



如果您鍾意我哋嘅資訊. 又想知多啲移民立陶宛嘅資料及所需條件, 即刻聯絡我哋 Whatsapp +370 66850080 啦!

如果你擁有香港 BNO / 特區護照, 想移民立陶宛. 請注意. 目前立陶宛政府仍未公佈任何移民細節

您可以 Whatsapp 俾我哋。話俾我哋聽您的需求與情況. 只要當地政府一發佈相關移民流程我哋會即時通知你


友好連結


立陶宛移民資訊網
移民立陶宛資訊網
立陶宛移民諮詢網
立陶宛移民傳媒
移民立陶宛諮詢網
立陶宛移民小貼士
立陶宛移民中文新聞網
立陶宛移民資訊新聞網
立陶宛移民中文網
移民立陶宛中文新聞網
立陶宛移民資訊情報網
立陶宛移民中文網